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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介紹車上診斷系統(以下簡稱OBD,On Board Diagnostics)測試方法與程序,包含相關的要求與所需遵循的測試條件。
一、測試程序概要說明:
OBD 測試方法與程序依照測試需求不同有三種測試型式,其測試步驟分別為OBD排放污染測定步驟、OBD 功能測試步驟、OBD 斷線測試步驟,分別在不同情況下確認OBD 系統功能。

(一)、OBD 排放測定:
此測定方法乃是在車體動力計上,以市區行車型態的測試循環進行測試,在測試前先針對欲測項目進行故障模擬,在測試過程中即可量測出其廢氣狀污染物,測試後確認排放污染、故障指示燈及故障碼是否符合OBD 規範,其中故障模擬項目可為觸媒轉化器、引擎點火失效、含氧感知器、廢氣再循環系統、二次空氣系統、燃油控制系統,及車輛其他污染控制元件或系統。本項測試應符合下列基本規定:
1.車體動力計阻力確認應於預備測試前及故障指示燈及故障碼確認後實施。
2.車輛製造廠得提供其工程研究數據,要求預備測試執行市區行車型態第一及第二階段兩次。預備測試結束關閉車輛電源後,應不得再有啟動引擎及引擎熄火的操作。
3.車輛製造廠允許車輛靜置前,清除車輛之故障碼(包含故障暫存碼)及故障指示燈號,則無須要求測試前之阻力滑行時機。
4.故障指示燈應於完成市區行車型態第三階段廢氣排放測試之前亮起。

(二)、OBD 功能測定
此測定方法乃是在車體動力計上,以市區行車型態的測試循環第一及第二階段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測試型態進行測試,在測試前先針對欲測項目進行故障模擬,測試中及測試後確認故障指示燈及故障碼是否符合OBD 規範,其中故障模擬項目可為油氣蒸發控制系統,及車輛其他非連續監控之污染控制元件或系統。本項測試應符合下列基本規定:
1.本項測試方法得執行市區行車型態的測試循環第一及第二階段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測試型態連續三次,每個測試型態完成後,應熄火重新啟動。
2.測試結束後確認故障指示燈亮起、故障碼與所設定之故障模擬項目相同,並且能記錄凍結資料。



(三)、OBD 斷線測定
此測定方法是在測試前針對測試項目進行故障模擬,測試中及測試後確認故障指示燈、故障碼及凍結資料等符合OBD 規範,其中故障模擬項目可為車輛連續監控之污染控制元件或系統。本項測試應符合下列基本規定:
1.本項測試完成故障模擬後,得連續啟動引擎三次,每次運轉至少30秒,每次啟動引擎運轉後應熄火重新啟動。引擎運轉期間,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測試車輛可執行必要之行車型態。
2.測試結束後確認故障指示燈亮起、故障碼與所設定之故障模擬項目相同,並且能記錄凍結資料。

請見下圖紅線圈起處,必須要有”OBD II Certified”(OBD2認證),才能通過台灣車測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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