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2007年1月15日電)汽油車第
4期排放標準明年一月起實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
表示,為鼓勵車廠提早生產及進口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
,已修正相關審驗合格證明核發辦法,提早一年讓車廠
及代理商可以進行認證申請。目前國產車廠台灣本田與
國瑞汽車以及進口車商戴姆勒克萊斯勒都已經率先響應
。
預計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實施的「汽油車第四期
排放標準」,主要參考美國及歐盟現行的排放標準,加
強對碳氫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的管制,以
減少空氣污染。
其中碳氫化合物由三期標準的每公里零點一五五克
,提高至零點零四五克,加嚴比率達百分之七十一;氮
氧化物也由每公里零點二五克,提高至零點零七克,加
嚴比率為百分之七十二。
環保署表示,為了鼓勵國內車輛製造者與國外車輛
代理商提早生產及進口符合第四期排放標準的車輛,環
保署特地在一月十二日,提早一年修正、實施「汽油及
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
及廢止辦法」,業者必須生產或進口符合第四期排放標
準的車輛,才可以取得合格證明申請牌照。
環保署說,目前國產車廠台灣本田與國瑞汽車以及
進口車商戴姆勒克萊斯勒已經率先響應,各有多種車型
進行認證申請,另外裕隆、中華與福特六和等國產車廠
也準備跟進,也呼籲有意願在今年購車的民眾,應儘可
能選擇符合汽油車第四期排放標準的車型。